刑法特别法(刑法特别法条和一般法条)
划分部门法应考虑的主要原则有合目的性原则 讲求效率原则 适当平衡原则 相对稳定原则一般法是指在效力范围上具有普遍性的法律,即针对一般的人或事,在较长时期内,在全国范围普遍有效的法律特别法是指对特定主体事项,或在特定地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律一般而言,特别法的效力优于普通法。
比如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“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”此是对过失重伤罪的一般规定,而此中“本法另有规定”指的是第一百三十三条的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本身也是过失犯罪,此时就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体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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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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